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一、违约如何赔偿
买卖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赔偿计算标准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
(二)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赔偿计算标准
一种是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
另一种是卖方迟延履行。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的概念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
三、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
(一)合同的形成;
(二)原告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可以要求被告履行;
(三)被告违约;
(四)原告必须表明自己受到了比较确定的损失。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违约根据违约行为的不同,分为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和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不同的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不同。以上便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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