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青海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此外,公司还可根据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公司缴纳。
二、缴纳方式
单位需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依据《》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飞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青海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在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自己的那一部分缴纳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的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