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提供担保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应当提供与保全财产数额相当的,担保应符合下列条件:1.担保物应当是申请人或担保人所有的货币、有价证券、房屋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表明如因申请错误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银行及金融机构可以用的形式提供信用提保。因情况紧急,申请人一时无力提供等额担保的,可先提供保全财产数额的10%至30%的财产担保,但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30日内,补齐担保数额与保全数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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