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有何要求
一、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有何要求
配偶患有精神病能被起诉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三类材料:
第一类证据证明该法院有管辖权的,比如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的,地要提供对方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不在被告户籍地的起诉的,要提供被告在此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管辖问题是立案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双方居住地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践中通常依据民诉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来解决立案管辖的问题。
第二类是是必须提交的:即起诉书三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三份
第三类:是可以在立案时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财产类证据,以及争取权等证据。这些证据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
最后,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那在立案时可以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起诉是自己的权利,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的,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是要看情况的。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整理的有关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有何要求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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