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离婚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离婚规定最新)
介绍:
关于精神病人离婚的规定是,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精神病人的婚姻不一定无效,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规定
精神病人离婚规定如下:
1、精神病人被依法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能协商离婚,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2、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出庭,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3、其他规定。
我们提醒您,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未在中国大陆办理结婚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示意思表示的以外,仍应当到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一定无效吗
精神病人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精神病人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范围。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由于精神病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更难以培养正常的婚姻关系或者更容易造成婚姻关系出现裂痕,进而更容易导致婚姻出现问题。
三、妻子婚后患上精神病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时,离婚时孩子的监护权通常判给丈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就年满两岁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以上了,就应该尊重他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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