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外地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异地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外地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被告在外地有常住,是可以在被告的常住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时,需要先写好离婚起诉书表明自己的离婚起诉请求,然后等待法院立案开庭,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合飞律师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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