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
1.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判离;
2.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判离。
法律依据: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合飞律师提醒,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和第一次基本一致,只需要额外携带第一次离婚的判决书即可。
1.原告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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