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刑事犯罪怎么办理手续
一、起诉离婚一方刑事犯罪怎么办理手续
1、起诉的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法院管辖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一方可以直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3、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一般依据是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第11条规定,即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但据我们查阅法院相关判决,没有依据此条判决的案件也有,应该是法官综合考虑了其他证据。
二、起诉离婚需要办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服刑人员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途径来处理。由非服刑一方当事人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安排经办人员到服刑一方的监狱开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离婚,那么在调解书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会通过审理查明双方是否符合法定,之后再做出相应的判决。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起诉离婚一方刑事犯罪,首先准备相关材料到对应的管辖法院进行起诉。以上便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起诉离婚一方刑事犯罪怎么办理手续”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合飞律师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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