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通过公告发传票可以延期吗
离婚官司通过公告发传票可以延期吗
离婚诉讼传票收到后可以申请延期,当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等情形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二、
民法典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官司通过公告发传票可以延期吗的相关内容。其实夫妻两个人就算是要离婚的话也没有必要闹到法庭上去,一来脸面上过不去,二来打官司比较浪费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协商离婚稳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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