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
女方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
当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或者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在无法达成相关协议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书状,就叫离婚答辩状。离婚答辩状的条件:(一)必须是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的。(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必须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那离婚答辩状怎么写会比较有利呢?如果被告(答辩人)不想离婚的,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写明以下几点:第一、双方之间的感情并没有到破裂的那种程度。第二、原告在起诉中的陈述与事实不符之处。第三:原告起诉书中所提出的离婚理由不足之处。第四:自己愿意改正错误、缺点,希望和好。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和起诉离婚。
《》(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被告答辩状需要写吗
需要写的被起诉应当积极应诉答辩,被告受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法典中确认合同效力是否受限制
民法典规定,确认合同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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