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否只能由代理律师出席
离婚诉讼是否只能由代理律师出席
离婚诉讼不是只能由代理律师出席。由于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均必须出庭,除当事人因特殊原因的以外,才能只由代理人出庭。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提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4.夫妻感情应当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法院诉讼离婚要多久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案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飞律师提醒您,如果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需要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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