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方不到庭怎么处理
离婚被告方不到庭怎么处理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二、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1.离婚依据不同,协议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2.时间不同,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一个月,诉讼离婚需三到六个月;
3.效力不同,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
什么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
合飞律师提醒您,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首先,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分割清单,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起诉。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当事人来参与开庭审理。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等待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时限为三至六个月。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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