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方不到庭怎么起诉
离婚被告方不到庭怎么起诉
离婚诉讼当事人都应当到庭参加诉讼。不能到庭的情况中,因为被告下落不明而缺席的,法院经过相关公告程序之后,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确实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诉讼离婚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
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地
合飞律师提醒,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根据被告方来确定,管辖法院为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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