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走法律程序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走法律程序
女方起诉按照如下步骤走法律程序:
1.写好起诉状后携带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开庭审理;
5.审理后法院进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
合飞律师提醒您,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诉讼离婚孩子归谁
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最有利于子女的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适宜判给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确认抚养权人,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判决抚养权时,必须尊重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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