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的离婚传票怎么办手续
接到法院的离婚传票怎么办手续
接到法院的离婚传票的处理方法是: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准备应诉,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二、接到法院的离婚传票可以委托谁作代理人
合飞律师提醒您,接到法院的离婚传票可以委托以下主体作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其它。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
接到法院的离婚传票审理后一定判离吗
离婚案件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视情况而定。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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