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人需不需要出庭
离婚证人需不需要出庭
除存在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外,证人一般是要出庭参加质证的。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离婚证据有哪些
1.身份证据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这类证据主要是指身份证、户口本等等。
2.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证。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离婚判决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这类证据非常重要,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这类证据有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等等。
4.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映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
5.家庭财产证据。
6.住房情况的证据。
7.需要经济帮助证据。
8.证据关于子女的生活、学习、抚养等相关情况的证明。一般此类证据有出生证明、身份证明、在读学校、幼儿园出具的证明等等相关的。
9.无生育能力证据主要用于证明自己无法生育,子女应随自己共同生活。
三、离婚诉讼一方找不到了怎么办
离婚诉讼一方找不到了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合飞律师提醒您,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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