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开庭没有判决一个月后再开庭算是一审吗
离婚诉讼案开庭没有判决一个月后再开庭算是一审吗
诉讼案开庭没有判决一个月后再开庭算是一审。
一审结束的标志是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结束,然后经过合议庭成员合议,做出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判决书是对一审实体问题判决,裁定书是对一审程序问题进行处理,这时候才算一审程序结束。
二、离婚诉讼的诉讼费谁承担
合飞律师提醒您,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诉讼会判离的情形
离婚案件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视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1.或者与他人;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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