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立案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立案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立案离婚需要下列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若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3.结婚证,若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的,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户口本复印件;
5.财产清单复印件。
二、离婚起诉需要多久
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在三个月到六个月内。法院如果是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需要六个月,如果是用简易程序审理,需要三个月。法律规定,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合飞律师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
起诉离婚怎么撤案
起诉离婚,可以在宣告判决之前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根据《》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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