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庭审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庭审注意事项
诉讼庭审注意事项是带好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在庭审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遗漏要点;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二、离婚起诉什么流程
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2.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的必须受理,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离婚诉讼可以进行反诉吗
离婚诉讼不可以进行反诉,但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反驳。
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合飞律师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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