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诉讼一方下落不明的解决办法有:
1.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已失踪。然后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
2.一方已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很难一次就判决离婚,因为在对方无法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往往需要六个月后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3.一方已经下落不明,另一方不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直接起诉要求离婚的,如果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比如另一方实施时,对方曾经报警的出警证明、处理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甚至严重时还有法医的鉴定证明等,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二、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吗
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依据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离婚诉讼材料有哪些
离婚诉讼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