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归属等问题。接下来由合飞律师的小编为您介绍人民法院的流程。
一、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须经过下面三个程序:
(一)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注意事项
(1)需要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①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口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②夫妻一方离开户口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夫妻双方离开户口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诉讼离婚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4)诉讼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只能六个月后再起诉。
(5)没有居住证或暂住证也可以诉讼离婚,居委证明、居住登记信息也行。
以上便是合飞律师的小编为您介绍的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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