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27)普法百科4

  一、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

  1.双方之间存在夫妻关系

  2.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夫妻其中一方;

  3.提起诉讼的一方是;

  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米律提醒您,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98055.html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