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怎么认定销售人员
一、商标侵权怎么认定销售人员
商标侵权的认定对于销售人员而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明知或应知:销售人员若明知所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或者因疏忽大意等原因应当知道而不知道,仍进行销售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例如,销售人员曾多次收到关于所售商品商标侵权的提醒,但仍继续销售。
2.销售行为的性质: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比如,销售标注了他人已注册商标但未经授权的商品,或者销售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商品。
3.销售的规模和范围:如果销售人员大量销售侵权商品,或者在多个地区、多个渠道进行销售,其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能更严重。
综合以上因素,若销售人员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就可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商标侵权怎么认定销售
商标侵权在销售环节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销售者是否明知所售商品为侵权商品。若销售者明知商品侵犯他人商标权仍进行销售,无疑构成侵权。例如,知晓某品牌商品为假冒伪劣却仍将其推向市场。
2.销售的商品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相同或类似。如果销售的商品属于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的类别,或者虽不属于同一类别但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具有密切关联性,就可能构成侵权。
3.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相同商标即完全一致的商标,近似商标则是在形状、读音、含义等方面相近,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若销售的商品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且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就满足了商标侵权的认定条件。
三、商标侵权怎么认定销售行为
商标侵权的销售行为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销售的商品:销售的商品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如果商品类别不同,一般不构成商标侵权销售行为。
2.销售者的主观故意:销售者明知所销售的商品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仍进行销售的,通常认定为故意侵权。若销售者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商品是侵权商品且取得了合法进货渠道的,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但仍构成侵权。
3.商标标识:销售的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销售行为。混淆包括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4.销售数量和金额:即使销售数量较少或金额不大,但如果存在上述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同时,销售金额等因素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作为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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