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意思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商标。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在法律上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虽然也可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在这个范围内,商标专用权人享有独占使用权,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二、商标专用权到了之后还能用吗
商标专用权到期后,在一定期限内仍可继续使用,但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12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如果超过宽展期仍未办理续展,商标将被注销,不能再继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未续展的商标即使仍在使用,也不再受法律保护,他人可能会在商标到期后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标,导致原商标所有者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所以,商标专用权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
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具体而言:
1.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要素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只要这些要素组合具有显著性,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就可作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
2.已注册的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专用权,未经人的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商标的使用方式也在保护范围内,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总之,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及其在特定范围内的使用是商标专用权的核心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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