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还享受拆迁补偿吗现在
一、人死了还享受拆迁补偿吗现在
一般情况下,人死后就不再享受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通常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权益人,当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若没有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
1. 若房屋已确定拆迁且开始实施相关程序,而被拆迁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继承手续,然后依据继承情况继续参与拆迁补偿相关事宜,比如继承房屋份额后获得相应补偿。
2. 如果在拆迁公告发布前被拆迁人就已死亡,且房屋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权益人,那么通常不能再享受拆迁补偿。
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判断。不同地区对于此类情况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要依据当地具体政策来确定最终是否能享受及如何处理拆迁补偿。
二、征地死亡人口可以取得补偿吗
1. 一般情况下,对象是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合法权益人。
2. 如果死亡人口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那么其应得的份额可以依法继承。比如,该成员在土地征收前已承包土地,征地时其承包地被征收,相应补偿款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3. 但若是在征地公告发布后才死亡的,通常不能再作为补偿对象获取补偿。因为此时征地范围已确定,该人口已不属于应安置补偿的范围。不过,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征地程序、当地政策规定等来综合判定死亡人口是否能取得补偿。
三、死亡人员能否得到征地补偿款
1. 一般情况下,死亡人员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款。
2. 征地补偿款是基于被征收土地的权益而给予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补偿。当人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不再对相关土地享有权益。
3.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通过前死亡,且其生前应得份额明确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相应份额。
4. 此外,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获得征地补偿,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不影响其他成员继续享有补偿款,但应按家庭实际情况重新分配,死亡成员对应的份额不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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