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哪些
以下商品或行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1. 普通的日常用品,如常见的文具、办公用品、普通服装等。
2. 大多数的农产品,未经加工或者只是简单初加工的农产品,例如未经过炒制的茶叶、未加工的原木等。
3. 日常的餐饮服务,普通的餐厅提供的餐饮消费。
5. 用于生产经营且不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例如企业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产品。
6.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等。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能会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有所调整和变化。
法律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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