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陏受陏的立案标准
一、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89条及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行贿数额标准:
个人行贿:数额在 3万元以上;
单位行贿:数额在 20万元以上。
特殊情节(即使未达上述金额,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 而行贿;
向 3人以上 行贿;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
造成经济损失 50万元以上。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85条及司法解释,受贿罪分为 自然人受贿 和 单位受贿,立案标准如下:
(1)自然人受贿(普通国家工作人员)
金额标准:
数额在 3万元以上;
数额在 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具有以下情节之一:
多次索贿;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
特殊情形:
受贿数额 150万元以上 且造成重大损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单位受贿
单位受贿数额在 10万元以上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行贿与受贿的关联性
对合关系:行贿与受贿通常互为条件,但两者立案标准独立(行贿罪可能因“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成立)。
特殊例外:若行贿人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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