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回家,法律上有何规定?
一、法律义务规定
《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不回家行为可能构成对家庭义务的违反。
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长期离家可能涉嫌不履行扶养责任。
二、法律救济途径
(一)协议离婚
可依据第1076条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符合第1079条情形可起诉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财产保障措施
依据第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期间
因逃避家庭义务导致财产利益受损
四、实务建议
取证要点:收集分居证明(租房合同、社区证明)、通讯记录、财产转移证据等
子女抚养:参照第1084条,按照最有利未成年子女原则处理
调解程序:建议先通过居委会/妇联进行调解(第1077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