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的定义与法律依据
①定义: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对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的农作物(如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等)给予土地承包者或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地方案协商后抢种的青苗不予补偿。
补偿范围包括征用前已种植的青苗,但需区分农作物类型和生长期。
二、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农作物分类补偿:
①刚播种的农作物:按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②成长期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若粮食、油料、蔬菜可收获则不予补偿,否则按一季产值补偿。
③专业养鱼塘:按统一年产值乘以水面面积,再提高40%计算。
2、经济林木与成材树木:
①多年生经济林木优先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必须砍伐的按实际价值补偿。
②成材树木由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仅支付工时费。
三、地方执行与特殊情形
①地方标准差异:
例如湖南省规定,青苗补偿标准由市州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并报省级备案。
内江市对青苗补偿按统一年产值乘以土地面积计算,养鱼塘另提高40%。
②特殊地类补偿:
如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按标准1.68倍补偿,未利用地按0.5倍执行。
四、计算公式与注意事项
①通用公式:青苗补偿费=被征地面积×年产值×补偿倍数(具体倍数由地方规定)。
②争议处理:若补偿后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可申请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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