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地可以修改吗
一、土地征收中的“应征地”
1. 征收决定生效后:
政府依法作出的征地公告生效后,个人或单位不可单方修改征地范围或撤销。
若认为征收程序违法(如未批先征、补偿标准不公),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纠正。
2. 补偿协议变更:
已签订的补偿协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后修改。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协议。
二、征兵中的“应征地”
1. 户籍地原则:
应征入伍的“应征地”通常为户籍所在地,一般不可随意修改。
2. 特殊情况调整:
因就学、就业等户籍迁出原籍,可凭学校/单位证明向现居住地兵役机关申请变更应征地,经审核通过后可调整(《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需在征兵报名截止前完成变更手续。
三、操作建议
土地征收争议:优先与征收部门协商,必要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征兵应征地调整:及时向当地征兵办提交申请材料,避免错过时限。
注意:自行篡改应征地信息(如伪造户籍)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所有修改需依法依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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