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黄金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
1. 判定标准
婚后购买:用夫妻共同收入购置的首饰原则上属共有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
婚前购置:婚前自购或受赠首饰属个人财产(第1063条)。
明确赠与:婚后受赠首饰若赠与人指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如遗嘱、赠与协议),则不属于共有。
2. 特殊情形
三金/彩礼:婚俗中的“三金”通常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参照彩礼处理规则)。
高值首饰:若购买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如变卖婚前房产),需举证资金流向以主张个人所有。
3. 分割规则
诉讼离婚时,共有类首饰可按市价分割(协商或拍卖)。
个人专用首饰(如戒指、项链)倾向判归使用方,但需补偿对方折价款(若共有资金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