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赌债老婆有义务偿还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一方因赌博所负债务,另一方通常无义务偿还,具体规则如下:
1. 赌债属于违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赌博是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而赌债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即使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且另一方未签字或追认,法院均不支持债权人主张配偶共同偿还。
2. 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若债权人主张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例如,若丈夫以“家庭急用”为由借款但实际用于赌博,债权人无法证明资金流向与家庭相关的,法院将驳回其诉求。在司法实践中,大额债务(如100万元)超出家庭日常开支范畴时,法院更倾向于认定为个人债务。
3. 例外情形:合法债务的转化
若配偶通过合法途径(如银行贷款、信用卡)借款后用于赌博,该债务本身仍属于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此时若配偶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或事后追认,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需注意,赌博用途本身仍可能导致债务无效,配偶仅因签字行为承担形式责任,而非实质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