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1.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基本材料一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是著作权人的明文件;三是软件的鉴别材料,其他文件视材料中的具体情况而定。
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什么?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由源程序前、后各连续30页,以及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共120页。整个程序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整个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文档。
3.源程序和文档有什么具体要求?
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如有图片则不需要),页眉上要标注该软件名称、版本号,右上角标注页码,全部用A4纸单面打印。
4.鉴别材料需要装订吗?
不要装订。
5.鉴别材料怎样编页码?
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在材料的右上方,源程序从正文第1页编到第60页,文档从目录开始由第1页编到第60页。
6.申请表中的一般交存和例外交存怎样区别?
一般交存指的是提交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例外交存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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