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规定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规定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一般而言,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软件都能够申请加急办理。只有满足要求条件的软件才能加急,否则只能是按照正常情况办理。
在此小编也附上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的材料供大家查阅。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四)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4、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封存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在一定的条件下,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进行加急处理。但是此种情况应该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才有可能实现。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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