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辉离职背后的问题,劳动法律师碰到该如何应对?附策略
董宇辉离职背后,这6个问题,劳动法律师碰到该如何应对?(附策略)
虽然董宇辉和俞敏洪已经“体面”分手,但分手背后的法律问题仍颇受大众关注。
其一,俞敏洪赠予员工巨额资金,是否侵犯股东利益?
无论是分手时俞敏洪出资帮董宇辉买下“与辉同行”的7658万巨款,还是网传的6亿分手费,不少人发出疑问,作为上市企业东方甄选的大股东,俞敏洪“任性送钱”是否违背了中小股东的意愿?
其二,主播离开公司,账号的归属权如何界定?
虽然董宇辉不涉及该类争议,但董的风波却给各大MCN机构和当家主播敲响警钟:如何界定主播与MCN公司的劳动关系?如何管理主播与MCN公司合作期间产生的著作权、商标权?
董宇辉既是员工也是高管,同时还是公司主播,所以他的离职就具有了特殊性,不仅仅单是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而是牵涉公司章程、股权变更、公司架构调整、知识产权、直播平台合规管理等的各类问题。
其三,高管离职与企业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公司高管作为兼具管理者与劳动者双重属性的特殊群体,其权利义务与普通劳动者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和法律适用问题也格外显著。
一方面该类争议往往存在法律适用上的交叉,既涉及劳动法,又涉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个部门法;另一方面诉讼请求复合化,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忠实勤勉法定义务;同时又因牵涉奖金以及激励、分红,导致涉诉标的金额较高。
如何认定高管劳动合同的解除、如何处理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对高管的补偿赔偿、以及高管与公司离职约定的效力问题成为律师亟需解决的重点难题。
譬如,企业高管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就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和用人单位相比,即使是企业高管也仍然是劳动者的范围。在法律没有做出例外规定的情况下,各种类别的劳动者均应平等地享有同样的权利,不应当差别对待。
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高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身就属于失职行为,说明原因在于劳动者,故不应当获得二倍工资补偿。
除此之外的纠纷还有,企业高管道德问题可否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按照法律法规,是否构成违法解除,通常要考虑以下两大因素:
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劳动者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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