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都是品牌方报案吗
一、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都是品牌方报案吗
根据我国《》之相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之立案标准如下:必须存在犯罪行为,并且具有实际损害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亦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同时须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收到关于犯罪行为的报案、控告、举报和等资料后,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迅速而严格的审查。
如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确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依据法律程序予以立案调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移送标准
涉及假冒伪劣商品的移交标准如下:如商品销售额达到了伍万元或其货物价值达到拾伍万元及以上的水平,则必须依法移交给检察部门进行全面审查并提起。
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应该依据实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状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以下是可能需要立案追诉的几种情况:
1.伪劣产品销售额超过了伍万元;
2.伪劣产品虽然还没有开始销售,但是其货物价值已经达到了拾伍万元及以上;
3.伪劣产品销售额不足伍万元,然而将已售出的金额乘以三倍以后,再与未发售的伪劣产品货物价值相加之后已高达拾伍万元及以上。
以上是关于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都是品牌方报案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