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侵犯图像版权呢
一、怎么算侵犯图像版权呢
关于避免侵犯网络图片版权,以下几种方式值得我们参考:
(1)若存在以盈利为目的之行为,在使用网络图片前,必须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同时支付相应的报酬;
(2)对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需求,可以适度使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作品;
(3)为了对某一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或阐明某个问题,可在自己的作品中适量引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作品;
(4)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为了报道新闻,不可避免地再次呈现或引用已公开发表的作品;
(5)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展示或播放在公众场合发表的演讲内容,前提是非由作者明确声明禁止这类展示和播放的情况下;
(6)为了满足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的需要,可以重新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少量复制作品,以供教学或科研工作者使用,但此种使用仅限于内部使用,不能进行出版发行;(7)国家机构为了执行公务所需,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了陈列或保存原版作品的需要,可以复制其所收藏的作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侵犯影视版权怎么办
关于影视作品侵权赔偿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赔偿方式:首先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也就是合理的使用权费用,以及对维权支出所需的合理开支(例如支付给律师的费用、寻求证据过程中的费用、交通和出差费用以及文件打印复印等相关费用);其次,侵权人和侵权行为带来的收益,例如销售所得、营业利润、净利润等。在上述情况难以确定时,人民依据相关当事人的请求或是根据职权,决定最终的额。
三、什么行为叫做侵犯版权
侵犯著作所有权的情况皆包括如下几点:首先,未经授权,擅自将与他人共同完成的艺术作品宣称为独自创作之作进行公开发表;其次,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演出、播放、汇编以及通过互联网向广大公众传播等行为;最后,未经允许,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录制、或者通过现场直播或公共传输手段进行传播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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