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公司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公司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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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公司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股份继续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托管:根据《关于做好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其所发行的股份仍需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和托管。
非转让股份的登记申报问题:目前,股份转让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主办券商只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报了可转让股份,而非转让股份的登记申报并未开展。
这一情况影响了股份转让公司在股份协议转让、登记、司法判决过户、股份置换等业务的开展。
相关规则的批复与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其内容。
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被要求在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试点方案后发布实施这些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公司)的角色:自2013年以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形成了主办券商督导、股票分类转让等退市公司挂牌交易和持续监度。
这些内容涵盖了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的基本框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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