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驰名品牌的区别
一、驰名商标和驰名品牌的区别
1.概念不同:
驰名商标是经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依法认定的,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品牌通常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得到消费者广泛认可的品牌。
2.认定机构与依据不同:
驰名商标由特定的官方机构依据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标准认定,主要依据商标的显著性、使用时间、宣传推广、市场份额等因素。
驰名品牌的认定相对缺乏统一明确的官方机构和法定程序,多基于市场调研、消费者口碑、品牌影响力评估等综合判断。
3.保护侧重不同:
驰名商标侧重于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防止他人在不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行为。
驰名品牌更强调品牌形象、声誉的维护与提升,通过全方位的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来巩固其地位。
二、驰名商标的说法有哪些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包括涉及的地域范围、消费群体等。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使用时间越长,越具影响力。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如广告投放等。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曾获保护有助于认定。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如市场份额、品牌声誉等。
驰名商标受特殊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误导公众致驰名人的利益可能受损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驰名商标可以获得跨类保护吗
驰名商标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1.驰名商标的知名度高,其标识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独特性。给予跨类保护能防止他人在不相关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2.当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后,即便在不同类别商品或服务上,他人的使用若容易导致混淆或暗示与驰名商标存在某种联系,从而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都可能被禁止。
3.例如,某驰名的服装商标,若有人在玩具等不相关类别上使用类似商标,可能会因公众的联想而淡化服装商标的独特性或损害其声誉,此时该驰名商标就能获得跨类保护,阻止这种不当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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