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例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
(3)按照要求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
(4)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影视作品版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影视作品版权登记需要如下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表明影视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例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3、影视作品版权登记需要的其他材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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