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产权置换有哪些分类
一、拆迁产权置换有哪些分类
关于拆迁产权置换的类型划分,主要涵盖了以下两个方面:异地安置以及回迁安置。
其中,异地安置的核心内容在于为拆迁区域之外的被拆迁者提供全新的居住用房;而回迁安置则主要关注于在原先的拆迁区域或周边区域为被拆迁者提供新的安置住所。
除此之外,依据产权置换的具体操作模式,我们还可以将其细分为完全产权置换与部分产权置换两种形式。
完全产权置换意味着被拆迁者需要完全放弃原有的房屋所有权,以获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而部分产权置换则是指被拆迁者在保留部分原有房屋所有权的基础上,同时获得部分新的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产权置换适用诉讼时效吗
拆迁产权置换的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条件做详细的分析研究。
通常而言,拆迁产权置换涉及到的多为行政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行为,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参照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进行处理,而非的诉讼时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对于行政行为持有不同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该自得知或者应当得知此等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向提出诉讼请求。
如果您对拆迁产权置换的结果存在疑虑,请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程序。
三、拆迁产权置换房可以放弃吗
针对拆迁产权置换房是否能够选择放弃这一问题,答案需依据各项具体的拆迁政策及双方签署的协议予以判断。
在部分案例中,受拆房屋业主有权利自主选择以货币形式或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获取相应赔偿,但如已明确选择了产权置换模式且正式签署了相关协议,便必须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若受拆房屋业主欲取消产权置换房的申请,则有必要展开与拆迁方的洽谈磋商,尝试达成共同共识。
值得关注的是,倘若协议中已预先设定了违约责任及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那么自由选择放弃产权置换房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潜在的法务责任以及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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