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如何办
一、房产证丢失如何办
房屋所有权人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遵照流程完成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的填写工作。
在此过程中,详细描绘涉事房屋丢失的具体日期、地址及相关背景情况,由所有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其次,须前往地方房产档案馆查阅相关房产档案,取得权威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房产档案馆将依法征收查阅档案所需的费用),在向房产档案馆支付查询费用之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开具相应的临时,以作为后续申请遗失事项的内部查档凭证。
第三步是选择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刊登有关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的一个月内,房屋管理部门将发布关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最后,房屋所有权人需携带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始报纸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二、回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买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于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太一样。
有些安置房的名字不能享受到完整的产权,虽然房子是你的,但地皮的权利还不完全属于你。
这些房子的土地大多是划拨的,也就是说,政府没收的时候并没有交钱。
反观商品房,他们的房产证上名字都是完整的,你既有房子的所有权利,也有这块地皮的使用权。
商品房的土地大多数是政府卖给你的,所以你得为此掏腰包。
如果你买了安置房,下次买卖时,很可能得再给政府交点钱才能继续买卖。
还有,许多的时间有限制,比如几年之内不能卖出去。
但是商品房,只要你买了,办好登记就能自由买卖;还得注意,商品是不能买卖的。
三、如果房产证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倘若房产证所载明之房屋面积与实际测量所得结果出现差异,业主作为权益方,首先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借助合法途径对该事项进行严密核实。
例如,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予以重新测量,以获取更为准确可靠的数据。
在对差异性有了明确认识之后,业主可以与其购置房屋的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商讨如何解决问题。
如果可能的话,建议业主寻求开发商的协助,尝试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调整房产证上的相关数据记录,或者考虑给予适当的差额补偿。
假如双方无法达成令人满意的谅解方案,业主有权依据相关,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纠正错误。
在此过程中,业主还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一争议,向当地人民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更正房产证上的错误信息,或者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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