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类型,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不动产权利类型,法律上如何认定
关于不动产权利是,法律怎么看,我们来看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里说的。
这个条例说了,有10种不动产权利要登记:
(一)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二)房子、建筑这些东西的所有权;
(三)森林、树木的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这些地方的承包经营权;
(五)盖房子用的地的使用权;
(六)农村盖房用的地的使用权;
(七)海边的地的使用权;
(八)帮别人干活的权利;
(九)抵押的权利;
(十)还有些别的不动产权利也得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
(一)首先,要求卖家出示所有合法证件,如产权证、明、资格证等。
其中,产权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证;身份证明主要有身份证、工作证、本三种;而资格证主要审查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例如此类情况下就需要核实销售的开发商资质、代理人的授权有效性以及共有房屋销售时的共有人同意证明等。
其他需要查看的证件还包括:出租房产时需确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时要确认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时需查看中奖通知单和相关证明等。
(二)其次,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产的产权来源,具体方法如下:查验产权记录。
这包括了解原房主信息、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档案文号以便获取完整文件副本等。
以上是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法律上如何认定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