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可以进行公证
一、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可以进行公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缺乏有效房产证的房屋往往无法成功办理公证手续。房产证象征着权利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据此,若公证申请人无法提供可信度高的房产证以证明其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公证机关就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公正服务。然而,对于那些仅意图对与开发商签定的进行公证的公证申请人,若所持合同完全符合现行以及具备相关韵味条件,经过严密的审查后,公正机关通常也会依法给予相应的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证明一样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并非同一种证件。这两种证件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在于:首先,其监制机关各异。房产证的监制部门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国家机构改革之前,它曾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然而,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其次,它们所包含的权证编号也有所不同。房产证包含了两个编号,即建房注册号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号。相比之下,不动产权证书则包括了证书编号及不动产权编号。此外,在标注产权信息方面,房产证的正文中需要详细注明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具体位置、登记日期、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现状、土地状况等诸多内容。而不动产权证书的正文中仅需简单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地理位置、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关键信息,简洁明了。
三、继承父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产权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方式所得之房地产,其配偶并不享有权利份额。然而需注意的是,此类继承得来的财产实际上仍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从父辈或祖辈处继承而来或者受到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资产。然而,倘若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的中明确表明了某项剩余财产只许由特定的一方继承,亦或是赠与人在附有条件的中明确表示该宗财产仅供给某一位配偶,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况之下,我们不得不遵照尊重法律优先原则,将此部分遗产及受赠财物视为夫或妻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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