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海关综合保护
一、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海关综合保护
1.主动保护措施包括:
(1)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发现侵权疑似货物即通知权利人;
(3)权利人可申请扣留侵权疑似货物;
(4)海关展开侵权情况调查与货物确认;
(5)查获侵权货物或协助人民扣押商品;
(6)处理被没收的侵权产品。
2.被动保护措施则为:
(1)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可向海关申请扣留;
(2)海关扣留侵权货物;
(3)海关在20个工作日内协助法庭作出司法裁决或放行货物。
可见,保护知识产权极为关键,既涉及海关等相关部门,也需对专利权等产权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三条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条例》规定了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范围、海关执法的基本程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权利义务、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法律责任等。是目前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执法依据。
二、知识产权怎么判断侵权问题
1.确定有效权利:先看看原告到底有没有真正拥有他们声称的那份知识产权,比如是不是已经拿到专利权或者了,而且还在有效期内。
2.了解保护范围:明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在哪儿。
因为每种知识产权都有自己的规矩。
像专利权就是看权利要求书来界定保护范围;商标权就看标志是不是很像,还有跟产品或服务有没有关系;至于著作权,只关心作品的表现形式,不涉及到想法本身。
3.对比分析:把被告的东西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仔细比较一番。
这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比较,看看有没有一样的地方或者差不多的地方。
4.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看看有没有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的情况。
也就是说,有时候就算没经过权利人同意,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也不算侵犯。
5.主观意图和影响分析:看看被告是不是有意的。
有些时候,即使不是故意的也算侵权,但是故意的话就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然后再看看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了什么伤害,包括经济上的损失和名誉上的影响。
6.公共利益考虑:有时候,我们得看看侵权行为是不是符合公众利益,比如说在、研究、新闻报道这些特殊场合下的使用。
三、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机制实质上即是确定知识产权合同的实际效力的过程。
所谓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乃是指当知识产权所有者为实现其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向特定第三方自愿缔结债务与债权关系时所达成的协约。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但它的签署仅仅代表着知识产权许可交易的开始,而非结束。
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许可合同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特别是在涉及到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的情况下,只有在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之后,被许可人才能够真正享有使用知识产权的权益,否则只能获得相应的债权。
在合同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所有者有责任保持其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并对可能出现的他人针对其知识产权提出的无效请求进行积极回应,这实际上是知识产权所有者对于自身权利瑕疵的一种担保义务的具体表现。
从全球范围来看,那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往往会专门制定有关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单行法规,而并非将其纳入的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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