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年限50年与70年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年限50年与70年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不同,70年主要是住人的,50年主要是工厂、商场那种地方。
2、价钱,因为地不一样,所以70年的贵些,然后50年的再便宜点儿。
甚至同个地方的房子,50年的也就70年的一半吧,这个差价还是挺大的。
没钱的人都喜欢买这样便宜点儿的。
3、问题,70年的房子可以把户口落下,但50年的不行。
想让孩子在这儿读书的,可要看清楚了。
4、贷款方面,50年的房子不能用公基金贷款,商业贷款又得先交至少一半,利率还不低。
北京去年出了新规说商住楼不让贷了,70年的房子却能用公基金和商业贷款,而且用公基金贷款还能少交点儿首付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怎么辨别房屋的产权人
依据以下原则确立不动产物权归属:
一、确认真正的不动产所有权关键在于根据登记制度。
这种公开的法律机制能明确不动产权属,解决权属争议,保障交易安全。
二、需明晰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差异,不应将两者混为一谈。
实际上,许多人常误以为合同即为物权归属的唯一依据。
然而,对于不动产物权而言,登记才是最直接的权属证明,而非合法有效的合同。
三、当同一不动产存在多项权利时,应依序区分各权利的优先级。
若同一不动产上存在相抵触的物权,则所有权人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人,物权优先于合同产生的债权。
此外,已登记的权利也优先于未登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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