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者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者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者办理房产证,需根据离婚方式准备不同材料:
- **协议离婚**:
- 书,需明确房产归属,这是证明房产分配情况的关键文件。
- 双方,用于证明当事人身份。
- 原房屋所有权证,以确认房产的原始产权信息。
- 房产登记申请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
- **诉讼离婚**:
- 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其对房产归属有明确判定,具有法律效力。
- 双方身份证,提供身份信息。
- 原房屋所有权证,明确房产初始状况。
- 房产登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此外,可能还需缴纳相费凭证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时,需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以顺利完成房产证的办理。
二、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离婚能分吗
在离婚时,房产证上没有名字是否能分得房产,需分情况讨论:
(一)婚前购房。若一方婚前全款购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但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但如果是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
(三)涉及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产证写明份额离婚怎么分配
房产证写明份额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房产证明确记载了双方的份额。这种情况下,一般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份额进行分割。例如,房产证注明一方占60%份额,另一方占40%份额,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大概率就会依此比例分配房产价值。
(二)若房产涉及家庭共有等其他复杂情况,比如有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房,即便房产证有夫妻份额记载,在离婚分割时,也需先析出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份额,剩余部分再按照夫妻间房产证记载的份额进行分配。
(三)若存在夫妻一方对房产贡献明显较大等特殊情形,比如一方出资较多用于购房、装修等,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即便房产证有份额记载,法院在具体分割时也可能会在份额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予以调整,以体现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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