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后房产证变更费用和程序
一、江苏离婚后房产证变更费用和程序
在江苏,离婚后房产证变更的费用和程序如下:
**(一)费用方面**
1. 税费
如果是协议离婚,房产分割属于析产,一般是免征契税等相费的。
但如果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产生了一定的增值,可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等,不过符合家庭唯一住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等特定条件的可以免征。
2. 登记费
住宅类房屋一般收取80元/套的登记费;非住宅类房屋可能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收取,例如550元/件等。
**(二)程序方面**
1. 准备材料
、(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者的判决书、调解书。
房产证、双方的、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变更
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中心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重新核发房产证。如果一方不配合,根据或者法院判决享有房产权益的一方可以持相关法律文书单独申请变更登记。
二、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
在江苏离婚后涉及父母子女户口迁移的情况如下:
**(一)子女户口迁移**
1. 如果法院判决权归一方,通常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可到管理部门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比如归母亲,母亲可持相关材料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将子女户口迁至自己名下。
2. 若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权的,需要先办理抚养权变更,再持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父母户口迁移**
1. 离婚后如果一方在当地有独立的房产,可将自己的户口迁至该房产处。这需要提供房产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 如果没有房产,但有亲属同意接收户口,经过亲属同意并符合当地户籍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也可将户口迁至亲属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总体而言,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户籍政策差异,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应详细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
三、江苏离婚后父母子女有补贴吗
在江苏,离婚后通常没有专门因父母子女关系而统一设定的特定补贴。
从角度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对子女成长的基本经济支持,但这不属于补贴范畴,而是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到社会救助。比如如果离婚后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当地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家庭可以等救助金,但这不是基于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专门设立的补贴,而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的社会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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