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证谁来
一、拆迁安置房产证谁来
在拆迁安置中,房产证的办理涉及多方主体。
从拆迁方来说,如果是政府主导的拆迁安置项目,相关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通常要负责协调和推进房产证办理相关事宜。这包括整理相关的土地、建设审批等资料,为后续创造条件。
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开发商参与了拆迁安置房屋的建设,那么开发商要履行一系列义务来确保房产证能办理。这其中包括按照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建设,保证房屋质量合格,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诸如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等资料。
被拆迁安置户是房产证的最终权益者。被拆迁安置户需要配合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拆迁安置协议等必要材料,积极参与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如缴费等。
总之,拆迁安置房产证的办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过程,各主体都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二、拆迁安置房产证谁来拿
拆迁安置房产证的领取主体分不同情况。
(一)如果被拆迁人是个人
1. 被拆迁人本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拆迁房屋的原产权人即被拆迁人,若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通常由被拆迁人本人领取房产证。这是因为被拆迁人对原房屋拥有合法产权,拆迁安置是对其权益的一种补偿和重新安置形式,所以在各项手续完备后,被拆迁人有权取得新的房产证。
2. 被拆迁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拆迁人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去世,其合法继承人在经过法定的继承程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领取拆迁安置房产证。
(二)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
一般由单位指定的人员或按照单位内部规定的程序确定的人员来领取拆迁安置房产证。单位作为被拆迁主体,对拆迁安置房产享有相应权益,单位会根据自身的管理规定安排领取房产证事宜。
三、拆迁安置房怎样赔偿的
拆迁安置房的赔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房屋补偿
1. 面积补偿。一般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来确定安置房的面积,例如按照1:1或者一定比例(如1:1.2等)给予相应面积的。
2. 价值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价值经评估后低于安置房屋价值,可能不需要被拆迁人再支付差价;若高于,则可能需要被拆迁人补足差价。
(二)附属设施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附属设施,如院子里的自建棚屋、围墙、水井等,会根据其建设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补偿。
(三)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1. 搬迁补偿。用于弥补被拆迁人因搬迁所产生的费用,例如搬运家具、设备等的费用。
2. 临时安置补偿。在安置房未交付期间,需要向被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补偿,可能是支付一额的租金补贴让被拆迁人自行租房过渡,或者提供临时安置住房。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如果被拆迁房屋用于经营用途,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补偿,通常根据经营效益、停业时长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各地可能存在差异,主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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