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变更如何办理
一、房产产权变更如何办理
房产产权变更办理流程如下:
(一)买卖变更
1. 签订:买卖双方就房产的价格、交付等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
2. 网签备案: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站上进行网签备案,使交易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管。
3. 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携带、、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中心,提交申请,缴纳相费,如等,经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赠与变更
1. 签订:赠与方与受赠方签订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不是必须,但公证后更具法律效力)。
2. 缴费:受赠方需缴纳契税等税费。
3. 办理登记: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继承变更
1. 确定继承人:根据或者顺序确定继承人。
2. 办理公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法定继承情况下)。
3. 产权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产权人已过世怎样办理房产手续
当产权人已过世,办理房产手续主要有以下步骤:
1. 确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 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公证员会核实情况并出具继承公证书。
3. 房产变更登记。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房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房产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公证部门的规定提供材料,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
三、四十年产权房到期后怎么办
40年产权房到期后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 续费续期。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如果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不过目前国家也在积极探索相关政策以更好地处理这类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出台相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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